重庆市工商局3日向媒体通报,因“苹果”公司10条合同格局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9家在渝“苹果”授权效劳商、经销商被重庆市工商局勒令期限修正或删去相关条款。
重庆市工商局通报称,2012年以来该局共接到“苹果”产品申述、告发、咨询1831件,占电子产品受理总量的7.91%,在通讯产品中位居榜首,在计算机产品中位居第二,投诉问题会集在“苹果”售后效劳方面。该局安排举行合同格局条款评审会,要点就“苹果”授权效劳商、经销商供给运用的维保效劳条款进行点评,共发现10条问题条款需求修正或删去。
重庆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谢以湛称,“苹果”授权效劳商、经销商实践实行运用的《苹果一(1)年有限确保——仅适用于苹果品牌产品》合同文本中规则,“本确保不适用于任何非苹果品牌硬件产品或任何软件(即使与苹果硬件一起包转或出售)”,让消费者承当了辨认职责,不光与消费者知情权相悖,且企图脱节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职责。合同还规则苹果有权单方面改变保修效劳方法及产品取得特定效劳方法的资历,为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施行多重保修规范供给托言,主张删去这两项条款。
此外,合同文本中8条触及客户隐私方针、iPad等电脑整机和首要零部件只保修一年、自行修理零部件效劳范围等条款,存在经营者革除或减轻本身职责、加大消费者职责、排出消费者权力等景象,被主张修正或进一步清晰内容。
重庆市工商局通报称,该局已向51家在渝“苹果”授权效劳商、经销商发布公告,主张修正或删去不公平合同条款。重庆市工商局称,在宣布书面修正意见的法定15日期限内,对29家未按主张修正合同格局条款,也未在法定期限提出申辩或听证要求的苹果经营者,已于5月31日宣布期限10日改正的告诉。对拒不修正并持续运用的,将给予正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苹果公司其他22家在渝授权效劳商、经销商正在实行法定程序,该局将视整改状况对其进行处理。